本周,福州啟動了緩解城區交通擁堵行動,對超標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銷售和改裝的源頭治理,成為一項重點工作。記者昨日獲悉,福州市政府發出通告,出臺多項舉措,加強對上述車輛銷售和改裝源頭的治理。 福州將加強對超標電動自行車銷售源頭的整治。超標電動自行車是指未列入本市合格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的,以動力裝置驅動的二輪非機動車輛。通告明確,禁止銷售(包括在電動自行車經銷商店外銷售)未納入本市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以及改裝、拼裝的電動自行車;違反規定的,由市場監督主管部門依法從重處罰。 其中,銷售不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的,由市場監督主管部門處以生產車輛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據有關法規吊銷營業執照。銷售未列入《福州市合格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的,由市場監督主管部門依法封存或者暫扣車輛,限期改正,并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兩款情形之一的,購買者可要求銷售商退貨或者更換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同時,對改裝、拼裝電動自行車的單位,由市場監督主管部門按每輛車處以五千元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據有關法規吊銷營業執照。 針對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禁止拼裝、加裝、改裝此類車輛;禁止銷售拼裝、加裝、改裝的此類車輛。違反規定的,由市場監督主管部門依法處兩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 通告還要求,為達標車提供便民報牌服務,保障市民出行權益。對市民在本市銷售商購買的納入本市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以及殘疾人購買的符合要求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由各區公安機關交警大隊采取便民措施,為市民提供報牌服務,充分保障廣大市民出行權益。(記者 王林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