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8月18日電(記者張歡)香港特區政府18日公布,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委任了10位金融領導委員會委員,他本人將任委員會主席,委員任期為兩年,由2017年8月18日開始。此舉旨在落實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競選政綱中的提議。 根據當天公布的消息,金融領導委員會的主席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其委員包括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金融管理局總裁、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行政總裁等,成員皆為金融界從業經歷豐富的人士。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將為金融領導委員會提供秘書處服務。 金融領導委員會的職能主要包括三項:在貨幣穩定、金融安全及提升市場素質的前提下,就發展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進行討論,提供策略性及前瞻性的政策指引和建議;備悉特區政府各部門及其他相關機構就上述建議的落實過程;討論由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不時提出的其他議題。 中國銀行(香港)經濟及政策研究主管謝國樑表示,成立金融領導委員會凸顯了本屆特區政府對金融業發展的重視,委員會的成員覆蓋了金融業界的各個領域,將會更好地發揮金融協調發展的功能,有利于規劃金融發展的整體性戰略,同時也強化了相關措施的落實力度。 林鄭月娥此前曾表示,金融監管與領導需要達到平衡,金融領導委員會要綜合監管者和發展者的角色,定期檢視國際金融形勢和香港相應的措施。金融領導委員會成立后,行政長官會與委員會定期見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