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記者從市工商局獲悉,2017年企業年報公示啟動。凡2017年12月31日前設立登記的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及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http://fj.gsxt.gov.cn)進行年報報送,個體工商戶可直接到轄區工商所(市場監督管理所)報送紙質年度報告。 市工商局工作人員提醒,企業在信息公示、年報時,應當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企業年報的內容為企業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信息;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企業經營活動信息(該項由企業選擇是否向社會公示。);企業社保信息;企業統計信息。 記者了解到,個體工商戶和合作社年報內容有所不同。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內容為行政許可取得和變動信息;生產經營信息;開設的網站或者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聯系方式等信息;依法要求報送的其他信息。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內容為行政許可取得和變動信息;生產經營信息;資產狀況信息;開設的網站或者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聯系方式信息;社保信息;統計信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對其年報和公示的信息真實性負責。未依法履行公示義務或者公示信息虛假失真的,企業登記機關將按規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個體工商戶標注為異常狀態);滿3年未依法履行公示義務的企業,將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并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被列入“黑名單”的企業,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將企業信息作為重要考量因素,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若未按時履行報送并公示年報和即時信息的義務,該局將按照法律規定,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后將會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者禁入。(閩東日報記者 張文奎 通訊員 陳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