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3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特區政府每年均會按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社援指數),調整綜援金及公共福利金計劃的各項津貼。若根據截止至2018年9月底的社援指數及租金指數,受助人可在2019年2月起,獲上調2.6%有關津貼金額及2.5%租金津貼。 據報道,香港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徐英偉12日在立法會一個會議上表示,最終上調金額需留待11月底公布截止至10月底的社援指數決定,當局也會根據最新估算,決定是否有需要向立法會財委會尋求追加撥款。 按現行機制,特區政府會根據社援指數過去12個月(即每年11月1日至翌年10月31日)所反映的通脹或通縮情況,每年對綜援計劃的標準項目金額和公共福利金計劃的津貼(即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金額作出調整。特區政府會于每年12月向財委會提交建議,并于翌年2月實施新金額,讓社署有足夠時間調整電腦系統,以便向綜援受助人及公共福利金受惠人發放最新金額。 截止至2018年9月底的社援指數12個月移動平均數,按年累積上升2.6%,受助人的津貼金額有望于2019年2月份獲相應加幅。現在每月綜援標準金額按家庭成員數目而定,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和普通傷殘津貼則分別為1345元(港幣,下同)、2600元、3485元及1720元。 另一方面,綜援住戶可獲發租金津貼,以應付住屋開支。截止至9月底,租金指數的12個月移動平均數顯示,租金津貼最高金額有2.5%上調空間,當局將根據截止至10月底的租金指數數據,按既定機制調整租金津貼最高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