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香港12月27日電 (記者陳然)香港特區政府勞工處27日公布,香港與荷蘭雙邊工作假期計劃自2019年1月1日起接受申請。雙方年輕人在獲取有效工作假期簽證后,可在當地逗留最多12個月,并在此期間從事工作賺取旅費或報讀短期課程。 特區政府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歡迎該計劃生效,他表示,政府樂見工作假期計劃深受年輕人歡迎,令他們拓寬視野,并在外地文化下獲取生活及工作經驗。荷蘭駐香港總領事呂安微也認為,此番交流將進一步加強香港與荷蘭人民的聯系,希望有興趣的年輕人可把握機遇,體驗不同文化。 據介紹,自2001年起,香港已先后與新西蘭、澳大利亞、德國、日本、加拿大、法國、英國、奧地利及瑞典等13個國家簽訂工作假期計劃,至今已有逾8.8萬名香港年輕人參與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