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7月10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黃瓊芬 通訊員 張常亮) 9日,記者從石獅市公安局獲悉,石獅市公安局進一步縮短派出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辦理時間,在泉州市率先實現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一趟辦結”的目標。 據介紹,新舉措下,石獅市公安局統一在派出所設立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工作臺,由值班民警負責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規定各派出所出具證明時,對無犯罪記錄的,由規定的3個工作日縮短為當場辦結并發給證明;對曾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需核查的,由規定的15個工作日縮短為3個工作日。辦結后,申請人可自主選擇通過EMS郵寄送達,也可自行前往領取,實現“一趟辦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