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啟動意向登記 4月9日公開搖號 今年首批保障性租賃房來了 面向本市住房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申請人員可向街道電話預約 【時間表】 意向登記:3月23日至4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公開搖號:4月9日 申請受理:4月13日至4月1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廈門日報訊(記者 袁舒琪)錯過去年保障性租賃房申請的市民注意了,又有一波保障房源來襲!昨日,今年廈門第一批保障性租賃房輪候分配方案正式出爐,本批次房源專門面向本市住房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開放申請。下周一起,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便可開始進行意向登記了。 值得一提的是,疫情防控期間,為有效分流現場人群,避免人員扎堆,本次申請增設電話預約的方式,申請對象可提前電話預約,進行意向登記、正式申請受理等工作,減少現場排隊等待時間。符合條件的困難群體可撥打所在街道的受理窗口預約電話進行預約。 需要什么條件?申請須符合規定標準 據了解,今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賃房主要面向本市住房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若您屬于家庭申請,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戶籍,且其中一人應當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若您是單身居民,應年滿30周歲,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此外,無論您是單身居民或是以家庭形式申請,申請家庭或個人都需在本市無住房或者申請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符合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同時,應在申請之日前被民政部門確認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其中,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賃房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應與《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上載明的戶主和家庭其他成員完全一致。家庭資產也要符合規定標準。 如何意向登記?提供相關證件供核驗 記者獲悉,符合本批次申請條件的申請家庭應在規定時間內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記,并提交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及有效的《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供核驗。登記后領取《廈門市保障性租賃房申請意向登記單》。按規定可以作為單列分配對象的申請家庭,應當在意向登記時予以明確提出。 意向登記結束后,將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公開隨機搖號,產生意向登記對象的申請家庭順序號,再根據搖號結果及是否為優先分配、適當優先分配或單列分配對象確定批次受理范圍。進入批次受理范圍的申請家庭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完整資料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辦理正式申請手續。 本批次意向登記時間為3月23日至4月3日。疫情防控期間,符合條件的困難群體可撥打所在街道的受理窗口預約電話進行預約。 都有哪些房源?房源分布于島內外各區 據悉,本次房源分布在島內及島外。 其中,島內房源均為近期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退出的房源及此前各批次社會保障性住房選房工作結束后的剩余房源,僅面向思明區、湖里區符合申請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提供。房源安排在思明區的萬景公寓(二房型、三房型)、虎仔山莊(一房型);湖里區的高林居住區(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湖邊花園A區(一房型、二房型)等保障性住房項目。 島外房源面向全市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提供。房源安排在集美區的濱水小區(一房型、二房型);海滄區的新陽居住區一期(二房型);翔安區的九溪小區(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同安區的濱海公寓(一房型、二房型)、城北小區(一房型、二房型)等保障性住房項目。 需要提醒的是,每種房型的數量和地點將根據取得本批次保障性租賃房輪候資格的各房型申請家庭數量及屆時的實際房源數量調整后確定,具體以《選房手冊》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