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香港4月27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屋宇署2月批出13份建筑圖則,其中港島4份、九龍1份、新界8份,包括9項住宅及商住發展、1項商業發展、1項工廠及工業發展、2項社區服務發展。
獲準動工的建筑工程項目2個,完成后可提供非住宅樓面面積7.7942萬平方米。
此外,該署沒有接獲建筑項目上蓋工程動工的通知,月內發出了14份入伙紙,港島4份、九龍1份、新界9份,涉及住宅樓面面積14.9306萬平方米,共2912個單位;非住宅樓面面積為6.7594萬平方米。(沈婧婕、實習生 劉思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