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為確保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質量,漳州市公安局發布戶口整頓工作通告,決定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戶口清理整頓工作,切實解決群眾關注的“未登記戶口、應銷未注銷戶口、戶口項目登記差錯”等問題,保障公民合法權益。 有以下情況,請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工作或及時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 逐戶核對常住人口。公安機關將組織公安民警及有關工作人員采取實地上門入戶與電話、網絡等方式,逐戶、逐人核對信息,請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工作。本人也可主動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到戶籍地公安派出所核對。 登記補錄無戶口人員。登記補錄應落戶未落戶人員,無戶口人員請在8月31日前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戶籍窗口申報登記戶口。 清理應銷未銷戶口。已參軍入伍、出國定居、死亡人員等按規定應注銷戶口而未注銷的,戶主等申報義務人請在8月31日前持相關證明到戶籍地公安戶籍窗口辦理戶口注銷手續。 登記流動人口。房屋出租人可通過“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眾號或持本人和承租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即可)、租房合同向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房屋承租人信息。離開戶口登記地,跨縣(市)就業居住的,主動持居民身份證或者居民戶口簿、居住地住址證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申報居住信息。公安機關在組織逐戶核對常住人口時,也將一并核對采集流動人口信息。 清理空掛戶人員。在市區或縣(市)范圍內有合法穩定住所的空掛戶(如:集體戶、“寄戶”,戶籍地址為公共地址、拆遷地址等)居民,請及時持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市區或縣(市)范圍內合法穩定住所材料(如房產證等)等相關證明材料到實際居住地公安戶籍窗口申請辦理戶口遷移。 更正確有差錯的戶口信息。發現戶口登記項目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存在差錯的,請持相關證件或證明材料前往戶籍地派出所進行變更、更正(更正出生日期的需要提供原始的戶籍資料,變更民族嚴格執行國家的相關規定),切實做到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與本人實際情況相一致。 清理未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人員。年滿16周歲未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未到公安戶籍窗口采集錄入照片人員,請在8月31日前到當地公安戶籍窗口辦理居民身份證或采集錄入照片。 清理重復戶口。有重復戶口、虛假戶口的居民,請立即到戶籍地公安戶籍窗口辦理重復戶口、虛假戶口注銷手續。 征集戶口整頓線索。請廣大居民朋友積極參與此次戶口整頓工作,檢舉揭發持有、使用虛假戶口或虛假居民身份證,以及其他違反戶口管理規定的線索,公安機關將嚴格為舉報人員保密。 需要咨詢具體業務事項的群眾,可以聯系當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戶籍窗口。(閩南日報記者 章公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