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實現河長制湖長制工作階段目標的決勝之年,我市以改善水環境水生態質量為導向,以解決群眾關心關切的突出水問題為重點,發揮河長制湖長制綜合平臺作用,強化河湖治理保護、提升河湖治理能力、健全河湖治理體系,構建美麗河湖、健康河湖,讓每條河流都成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目標任務 我市預計在2020年底,實現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25億立方米以內,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6以上,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32.5立方米以下,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提高到70%以上,其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達到85%。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內,漳州市達到國家節水型城市標準要求。3條主要河流省考斷面Ⅰ~Ⅲ類水質比例達95.45%,小流域考核斷面Ⅰ~Ⅲ類水質比例達85.5%,不得出現劣Ⅴ類水質。市級以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86%以上。縣級及以上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均達100%。 市水利部門將以3大類15項重點工作推進河湖綜合治理: 1強化河湖治理保護 全力推進五大攻堅 鞏固提升河湖清“四亂”成效,全面完成全市897座農村水電站生態問題整改,持續推進小流域水質提升,加快開展鄉鎮級水源地專項整治。 協力開展綜合治理 嚴厲打擊非法采砂,鞏固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啟動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編制工作,加強執法巡查,嚴厲打擊電毒炸魚等非法捕撈行為,以國考斷面為重點,大力推進九龍江、漳江、鹿溪等流域治理,組織實施源頭污染減排和生態增容治理項目,確保水質達到國家考核要求。 著力強化源頭管控 實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市推進行動,推廣綠肥種植,嚴控生活污染,開展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行動,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繼續推進“廁所革命”,嚴控工業污染,引導工業企業“退城入園”改造提升,取締不符合產業政策、嚴重污染水環境的“十小”企業。 全面推進生態修復 打造一批百姓獲得感強、社會認可度高的閩南幸福河,開展九龍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試點。 2提升河湖治理能力 不斷凝聚工作合力 聯合開展專項督導,定期跟蹤調度,強化暗訪核查,聯合通報會商,持續推進“河小禹”“巾幗護河”“企業河長”等專項行動,發揮法院、檢察院、駐河長辦法官工作室、檢察聯絡室作用,以專項監督活動為抓手,充分履行公益訴訟和生態檢察職能,爭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支持,對發現的重大問題進行重點督辦、限期整改,充分發揮河道警長作用,推動部門之間聯合執法,強力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深度融合監管力量 推動漳州水文勘測分中心選派水文干部到市河長辦掛職,支持和參與河長制工作,依托基層水文隊伍開展專業化巡查巡測,發揮水土保持監督人員、水文測站職工、河道專管員協同聯動排查作用,培育河道專業化管養隊伍,發展民間河長,壯大監管力量。 升級完善“數字河湖” 推廣應用河長制信息管理平臺,利用高新科技重點對河湖四亂、無人島、采砂堆砂場、健康評價不達標河流、敏感河段進行巡查,持續完善河長制信息管理平臺,完善河長“一張圖”,為管河、護河、治河提供數據支撐。 持續夯實工作基礎 加快推進河道管理范圍線劃定,啟動岸線分區規劃試點,開展流域面積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水量分配和重要斷面生態流量控制指標核定,強化取水許可監管,加強水環境質量、河湖污染源和水生態狀況的監測,規范河長制隊伍履職。 廣泛發動社會參與 建立健全河湖長制信息宣傳員隊伍,多渠道全方位宣傳推廣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河湖管理保護的良好氛圍,充分運用微信公眾號,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3健全河湖治理體系 持續強化責任落實機制 堅持黨政雙總河長制度,進一步明確不同層級河湖長和河長辦的履職內容、履職標準、監督方式等,促進履職盡責,強化考核應用,將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納入績效考評、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指標體系。 建立健全綠色發展機制 堅持節水優先,嚴控主要流域干流沿岸布設石油加工、化學原料、有色金屬、紡織印染等高污染、高排放產業項目,落實《福建省節水行動方案》,建立節水評價機制,持續推進城市老舊水廠、供水管網、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完善排污權交易體系,健全排污權儲備和管理機制,拓展排污權抵押貸款等融資模式,建立生態建設項目庫,持續推進生態產品市場化改革。 探索推進全域治理機制 推動漳州、龍巖、廈門、泉州上下游協同治理機制,完善閩西南協同發展區流域生態司法保護協作機制。 深入完善河湖保護機制 完善《漳州市河道專管員管理管理辦法》,提高河道專管員素養和服務水平。 探索完善預警評價機制 建立水質水量信息共享及聯合研判預警機制,探索突發應急事件處置工作規則,建立河湖治理保護專家庫。 持續構建高效運轉機制 按區域流域分解下達任務清單和問題清單,明確目標任務、責任單位,推行“五個一批”,加大督查通報、掛牌督辦、會商約談、追責問責的力度,深入開展河長辦標準化建設,以點帶面推動各級河長辦提升自身能力。(閩南日報記者 姚智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