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筆者從市公安局新羅分局了解到,近年來,該局認真貫徹落實市、區兩級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河長制工作要求,截至目前,自實施河道警長以來,該局共辦理涉水類行政案件43起,行政拘留35人,刑事案件立案6起,抓獲犯罪嫌疑人9人。 據悉,新羅分局成立河道(湖)警長辦公室,掛靠治安大隊,配備專兼職人員開展日常工作。各級河道(湖)警長緊密結合“生態警務”建設,對應全區河(湖)長體系,采取“一對一”方式,分別確定區(縣)公安機關和公安派出所二級河道(湖)警長,分別對應區(縣)、鄉級河(湖)長,協助河(湖)長開展工作。 建立河道(湖)警長巡查日志,對責任范圍的相應河湖進行巡查。為水環境綜合治理提供全面服務保障,全面改善和提升新羅區域水環境質量。各河道(湖)警長依法嚴懲破壞水環境資源和盜竊、破壞治污、排水、供水設備等違法犯罪。依法從嚴打擊對水環境綜合整治執法的暴力抗法、打擊報復等違法犯罪行為,確保相關執法單位順利開展工作。(閩西日報通訊員 張春波 潘穎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