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備勞資專管員、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推行總包企業代發……我省專門出臺指導手冊,保障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規范化 農民工工資支付有了“標準化方案” 東南網1月8日訊 (記者 潘園園) 農民工工資,不能“年終討”,必須“平時清”。日前,我省出臺《福建省工程建設領域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規范化管理指導手冊》,從用工管理、工資支付、維權信息等全環節為農民工護薪守薪。 近年來,我省全速推進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連續三年實現欠薪案件數、涉及人數和金額“三下降”。 但是,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仍然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尤其是2020年以來受疫情防控影響,部分行業經營狀況起伏大,欠薪隱患多。工程建設領域是農民工工資拖欠的重災區。目前全省在建工程項目約4700個,農民工約300多萬人。 此次出臺的《指導手冊》明確工程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規范化管理的12項標準,即:配備勞資專管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實名制管理、考勤管理、退場管理、工資專戶管理、總包企業代發工資、按月足額支付工資、銀行代發工資、工資保證金、維權信息公示、資料存檔,統一了每項標準的工作內容、臺賬資料等,同時制定簡易勞動合同、花名冊、考勤表、工資表、維權信息告示牌等12個常用文本的參考樣式。 “《指導手冊》很接地氣,臺賬清單一目了然,一看就明白,一學就會。”6日,在位于福州市晉安區的中建·岳前雅居項目工地,勞資專管員周玲玲告訴記者,她的工作任務就是當好農民工的“護薪員”,從每天核對進出場農民工人數到每月工資發放,都要盯緊。 《指導手冊》要求,施工企業在施工現場至少配備1名勞資專管員。勞資專管員專門負責農民工的勞動合同管理、實名制管理、考勤管理(工作量考核)、工資支付管理、工資專戶管理、工資保證金管理和維權信息告示牌設立維護等工作。 《指導手冊》還明確,施工企業在安排所招用的農民工進場施工前應與農民工本人簽訂勞動合同和進場承諾書,實行實名制管理制度。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在項目開工前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建設單位應按月足額將人工費撥付到工資專戶。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清單,列明工程建設項目名稱、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以及工資專戶名稱、賬號、開戶行、開戶時間、進賬資金金額和時間、出賬金額和時間、出賬用途等信息。 同時,推行總包企業代發工資制度,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農民工工資要通過工資專戶直接打入農民工個人實名制工資卡。農民工工資卡實行一人一卡,本人持卡,施工企業或者其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變相扣押。 記者手記 讓農民工告別憂“酬”煩“薪” 臨近年關,農民工兄弟有沒有足額拿到工資過個安心年,總會牽動人們關注的目光。 勞有所得,民生大事。每一筆農民工工資能否按時發放,都關系到一個家庭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2020年5月1日起,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正式實施,標志著我國治理農民工欠薪問題進入以法治手段推動的新階段。近年來,我省積極完善源頭治理欠薪機制,“無欠薪項目部”創建活動、警情聯動處理機制、根治欠薪三項考核機制等創新舉措得到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的充分肯定,欠薪案件逐年下降,值得點贊。 不管項目是否賺錢,先保證農民工工錢。如今,在我省,越來越多企業意識到,農民工工資支付不僅是良心和道德問題,更是法律不可觸碰的紅線。工資支付規范化管理,對企業長遠發展大有裨益。與此同時,越來越多農民工朋友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通過合法途徑理性反映訴求。 足額支付農民工勞動工資和辛勤所得,企業和用工單位責無旁貸;保障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報酬,是各級政府和部門應盡的責任。這是法治社會的進步,更彰顯治理溫度。 我們相信,隨著制度籠子越扎越牢,懲戒力度越來越大,討薪將不再成為歲末焦點,農民工不再憂“酬”煩“薪”。 鏈接>>> @農民工 遭遇欠薪怎么辦? 記者從省勞動保障監察局獲悉,農民工一旦遭遇欠薪問題,最簡單最直接的辦法是撥打12333。 還有一種最新途徑是通過微信小程序投訴。2020年12月14日,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正式開通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全面接收處理農民工欠薪問題線索。平臺開通后,農民工通過關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微信公眾號(微信號:rsbzwwx),在“人社服務”欄目中選擇“根治欠薪”,登錄后可隨時隨地提交欠薪線索,不再受時間和地域限制。平臺收到欠薪問題線索后,將自動流轉至欠薪地人社部門進行核實處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各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平臺,對欠薪線索處理情況進行全程監督,確保欠薪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 @企業主 拖欠農民工工資怎么罰? 根據《勞動合同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逾期不支付的,向勞動者加付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賠償金。涉嫌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對以下違法行為,責令限期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其中的一些違法行為還規定了責令項目停工、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罰。 ?施工總承包單位未按規定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未按規定存儲工資保證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機構保函。 ?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未實行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 ?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未按約定及時足額撥付人工費用。 ?建設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單位拒不提供或者無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有關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