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0月28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張輝 通訊員 劉建波)日前,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印發《關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進林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提出在“十四五”期間,不斷深化森林資源管理、林地規模經營、林業金融創新、林業產業融合發展、林業碳匯培育和交易、國有林場激勵機制等林業領域重點改革。 意見明確了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目標:林地經營權和林木處置權更加靈活、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路徑更加順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更加完善、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更加有效,森林質量和生態系統功能顯著提高,優質生態和林產品供給能力顯著增強。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蓋率達67%,森林蓄積量達到7.79億立方米,林業產業總產值達8500億元,森林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年總價值量達到1.35萬億元。 意見提出,完善林業規模經營機制,每年從省級林業專項資金中安排2000萬元扶持培育家庭林場、股份林場、林業專業合作社等新型林業經營主體。到2025年,全省將新增各類新型林業經營主體1000家,新型林業經營主體標準化建設500家。 在完善森林分類經營制度方面,意見要求積極穩妥地將符合生態公益林區劃界定條件的天然商品林、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逐步置換或調整為生態公益林,穩定生態公益林面積;開展森林可持續經營試點和林木采伐制度改革,創新基于森林經營方案的人工商品林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實現以審批采伐為主向監督伐后造林更新為主轉變。 為健全生態補償機制,意見要求我省每年從省級林業專項資金中安排5000萬元用于深化重點生態區位森林贖買等改革,到2025年全省新增贖買森林面積25萬畝;開展濕地生態保護補償試點,進一步明確補償對象、范圍、標準等,探索建立濕地生態保護補償制度。 在創新林業投融資機制方面,我省將在推廣“閩林通”系列普惠林業金融產品,用足用好政策性、開發性銀行貸款基礎上,持續創新推出符合林業生產特點的期限長、利率低、手續簡便的林業金融產品,探索開展公益林補償、天然林停伐管護補助、林業碳匯收益權質押貸款和林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同時,每年從省級林業專項資金中安排不少于1000萬元用于貼息。 意見要求,健全林業碳匯發展機制,從省級林業專項資金中安排1000萬元用于開展林業碳中和試點建設,完成建設面積50萬畝以上,新增森林植被碳匯量50萬噸以上。 為大力發展綠色產業,我省每年將從省級林業專項資金中安排不少于2億元用于扶持竹產業、林下經濟、生態旅游、花卉苗木等綠色富民產業發展,文旅融合專項也對生態旅游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