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醫保局、農業局等多部門聯合出臺《寧德市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健康扶貧補充保險的實施意見(試行)》。從今年5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經市扶貧、民政部門認定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農村低保對象,在給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基本醫保與大病保險政策傾斜的同時,個人費用負擔(不分政策內外)達到 0.5萬元以上將給予再次補助。 根據政策,將適當提高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在市級以上醫院住院(含門診特殊病種)的報銷比例,市級醫院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0%,市外醫院報銷比例由40%提高至45%。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在現有基礎上分別提高5個百分點(即費用6萬元至12萬元報銷65%,12萬元至20萬元報銷 75%,20萬元至50萬元報銷 85%)。 與此同時,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住院(含門診特殊病種)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疊加保險補助后,個人負擔部分(不分政策內外)按其負擔程度高低給予分段累加補助,即個人負擔達到0.5萬元后,0.5萬元至 1 萬元部分(含1萬元)補助 40%,1萬元至3萬元部分(含3萬元)補助 50%,3萬元至6萬元部分(含6萬元)補助 60%,6萬元至10萬元部分(含10萬元)補助70%,10 萬元至20萬元補助80%(年度內給予補助的個人負擔部分最高不超過20萬元)。 此外,寧德市將對13種重大疾病患者在定點醫院實行按病種付費集中救治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疊加保險補助后,個人負擔剩余部分全部兜底支付。 “制定這項政策目的是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障兜底機制。”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說,這將最大程度遏制和防止貧困人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等突出問題,促進如期脫貧、穩定脫貧,為農村貧困人口同步實現全面小康提供堅實醫療保障。(閩東日報記者 鄭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