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網訊 記者昨獲悉,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深化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思想,落實國臺辦、國家發改委《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等有關惠臺政策措施,我市出臺了《關于促進莆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意見》,推出35條惠臺舉措,分為深化莆臺經貿合作、促進莆臺文化交流、強化莆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人才支撐、其它配套政策等四大部分。 ■“一企一策”制定具體優惠政策 在深化莆臺經貿合作方面,該意見提出,鼓勵和支持臺胞來莆投資醫療健康、電子信息、精密制造、文化創意等重點產業,建設兩岸醫療健康產業合作先行區等臺商投資集聚區,給予項目優先審批,采取“一企一策”的辦法制定具體優惠政策。 給予臺灣青年創業項目啟動資金支持。創業啟動支持分為市級重點創業項目、市級優秀創業項目兩類,經評審確認后,由市級人才專項經費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創業資金支持。同時,稅收、場地租金等給予補貼。 鼓勵臺胞來莆開設臺灣特色產品商店,根據其貢獻給予相應的獎勵補助,一補5年。鼓勵和支持臺灣文創機構或個人文創工作室入駐湄洲島,其辦公住房租賃、獲得獎項或稱號等方面,給予海島創業補助。合作舉辦兩岸大型活動或賽事的,給予補助支持。 ■市內所有景點門票對臺胞減半優惠 在促進莆臺文化交流方面,該意見提出,進一步鼓勵和支持民間團體、機構、宮廟等加大對臺文化交流力度,每年單列資金300萬元,用于以上民間機構文化交流項目的補助。 鼓勵和支持臺灣同胞申報莆田市“媽祖信俗”各級代表性傳承人,經認定的市級以上代表性傳承人滿45周歲后可給予每人每年3000元傳承補助,用于開展授徒傳藝、教學、交流等各項傳習活動。 臺胞享受湄洲島入島門票及全島景點門票全免優惠;莆田市轄區內所有景點門票對臺胞實行減半優惠,臺胞旅游團門票實行三折優惠。 ■對臺灣高層次人才實行補助 在強化人才支撐方面,該意見提出,加快莆臺人才交流基地(示范區)建設,探索設立海峽博士后工作站,對獲準建站的給予建站一次性補助10萬元,對入駐一年以上的博士每人每年給予10萬元生活補助,累計不超過5年。 實施臺灣特聘人才專項計劃,納入人才“壺蘭計劃”。入選“壺蘭英才”的,給予兩年內每月2000元補助;入選市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團隊的給予300萬元補助,入選個人給予最高150萬元補助。入選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和省“百人計劃”的,市級按1:1比例給予配套補助。 對接產業人才需求,重點引進醫療健康、電子信息、文化創意、傳統鞋服等產業臺灣高層次人才,年薪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其支付薪酬25%補助,同一對象補助不超過5年,當年度最高補助不超過12萬元,省市補助就高從優不重復,并同等享受“壺蘭計劃”政策待遇。 鼓勵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按程序聘用臺灣人才,設立首席專家崗位,薪酬可雙方約定,計入當年度工資總額,但不納入本單位工資總額基數。根據我省臺灣地區居民各序列(專業)職稱評價辦法,細化來莆就業創業的臺灣地區居民職稱評價辦法。鼓勵和支持臺灣同胞報名參加5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和81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租房就學就醫等給予便利 其它配套政策方面,該意見提出,設立臺灣同胞就醫綠色通道。市第一醫院、莆田學院附屬醫院、九五醫院及縣區級醫院設立“臺胞就醫綠色通道”,對持臺胞證的在莆就業創業臺胞實行便利化就醫措施。 該意見還就“在莆臺商臺干臺青購租房政策支持”“在莆臺商及來莆就業的臺胞子女就學照顧”“在莆創業及受聘的臺灣青年給予社保補貼”“臺灣高校畢業生創業生活補助”“臺資農業項目生產配套用房用地政策支持”提出相關政策。 2013年國家林業局有關規定出臺之前已經辦理給臺胞的林權證允許流轉。鼓勵和支持臺資企業開展科技研發和轉型升級,按其實際土地面積給予每年每平方米2元的補助。 設立臺胞赴大陸就業就學的服務機構。臺胞在我市各級行政服務中心辦事享受臺胞優先辦理政策,無需憑居民身份證取號,持臺胞證即可申辦各類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鼓勵臺灣船運公司直航湄洲島,按照實際人數船票的50%給予補助。(湄洲日報記者 吳偉鋒) |